资金税务问题?
shanganren
3年前 · 发起提问316浏览
我公司、A公司、B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
我公司与供应商A公司发生真实服务业务,按照A 公司的对账单金额支付A公司100万,A公司给我公司开专票100万。实际上因为单价调整,我公司应该支付给A公司50万的消耗款,但因为A公司内部规定,只能我公司先支付100万,然后A公司再返还给我们50。
但是现在A公司返还的50万不能直接返还到我公司账上,而是与另一家B公司签一个技术服务费合同,把50万返还给B公司账上,B公司给A公司开50万专票。
之后,B公司再与我公司签订一个技术服务合同,将48万转给我公司,我公司再给B公司开48万专票。
请问这样操作对我公司有风险吗?税务容易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