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初级会计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公众信息网))“http://kzp.mof.gov.cn/”。报名人员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后,按操作流程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完成注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正确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全国初级会计考试报名系统于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开通,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2023年全国初级会计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参加全国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全国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初级会计报名费用由各省财政部门由自身情况制定,各地区的初级会计报名收费有所不同,但几乎各地区的初级会计报名费合计在90-140元区间。例如:广东省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122元;重庆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100元;辽宁省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112元;上海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90元;湖南省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120元;吉林省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为两科100元;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130元;安徽省初级会计报名费用两科合计112元。
全国初级会计报名缴费自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00止,报考人员应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费。报考人员上传完审核资料,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账号畅通,当年切勿注销账号。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