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初级会计补助领取方法如下:
1、职工本人或委托所属企业到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个人或企业集体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比对和参保年限确认等工作。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职工名单,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职工数据按月汇总,并向统筹地区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财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入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后由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者本人的银行账户。
河南初级会计补助领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需要注意,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会计证书。
河南初级会计补助领取时,申领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申领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河南官方制度规定,职工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不足6年的,补贴标准为4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年不足10年的,补贴标准为700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