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有四种领取方式,可以现场自取、他人代领、考场邮寄或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后的第二年开始,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
1、现场自取
由考生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参加考试的区财政局所指定的地点领取,采取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还需要带上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考试报名信息表。
2、他人代取
他人代取的方式同现场自取方式,需要携带的资料也相同,有些地区还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复印件,具体要求以当地财政局通知为准。
3、邮寄领取
各地区财政局的要求不同,邮寄的方式也不同,以陕西为例,邮寄领取的方式是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阅读相关证书领取通知,再根据合格人员名单,查找个人证书管理号并核对个人信息。进入证书发放窗口后,点击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管理号等相关信息。
4、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以广东省为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属地管理原则,每个省市地区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不尽相同。通常,继续教育的开始时间是每年的1月份,在当年的12月份结束。不排除部分地区继续教育开始时间较晚的情况,每个地区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进行继续教育,建议持证人员随时关注当地会计管理部门通知,以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