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初级会计证领取地点:个人报考时所选报名点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证书只能办理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2月1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需要在工作日领取。
2.本人领取: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他人代领取:携带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4.非本省报名考生领取:外省调入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并且两个科目都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同时,还需要另外携带本人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报名点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初级证书。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如为及时领取证书,需要2023年3月份及以后与报名点财政局再次预约领取证书的时间;
2.领取证书的同时,考生还需要领取《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该表需要考生在领取现场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取得资格名称、批准日期、证书管理号等等,该表据实填写完整并粘贴一寸白底证件照,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3.领取证书时,考生需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的传播以及扩散,很据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有序排队办理。
初级会计证继续教育,时间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每个持证人都必须按时参加,通过继续教育的学习,可以让持证人学习到当年最新的会计政策,法律,法规,同时也是资格审核,评定等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