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的影响,2020年开年国务院发布了很多优惠政策,为了扶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增长!但是初级会计考生却发愁了,这个会不会影响我初级考试呢?一起来看!
税率改了!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月25日做出决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从3%降至1%等。
政策的主要内容:
1、适用对象:小规模企业,即年度收入在500万以内的
2、适用期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3、区域1:湖北省,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4、区域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很多考生要疑惑了!大型企业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究竟如何划分呢?
关于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按以下划型标准对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划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文件中明确提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仍然适用3%的增值税率,以及3月份前发票开错的、3月份冲红再开的发票也是适用3%的税率。所以,并不是在3-5月开出的发票都是适用1%增值税率的。
税率改变对初级考试有影响吗?
很多同学问,增值税税率变动会影响我今年的初级考试吗?下面给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采用简化的方法,即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支付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时,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的方法并向客户结算款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应进行价税分离,确定不含税的销售额。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不合税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时,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不再设置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行为: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该企业发生经济交易如下: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 1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验收入库。销售产品一批,开具的普通发票中注明的货款(含税)为51 5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交纳增值税1 500元。该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35 100
贷:银行存款 35 100
(2)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51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00
借:银行存款 51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 5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解析:一般出题者会在题目里标明适用税率,如果是2019年的核算自然是3%的税率,如果是2020年3~5月,题干也会标明适用税率,所以大家不必惊慌!
关于初级教材变动
很多同学看到税率变动,都认为初级教材也要改了!大家真的不要慌,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了202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初级会计实务》及《经济法基础》调整修订主要内容的通知,其中涉及200多处改动,确实对初级考生影响较大!
再带大家详细分析2020年初级教材的变化,《初级会计实务》一门变化了近75个考点,《经济法基础》一门变化了将近78个考点。
总而言之,初级教材越来越精炼,但是考点却越来越多。由于初级考试都会计的入门考试,出题一般涉及比较广泛,但是重难点却不多。所以大家抓紧时间攻克基础考点才是拿到好成绩的关键。政策变动对于初级考生而言,真的不是问题,出题人一定会在题干里面提示大家!
来源:高小吉说职称、会计帮官微、高顿初级会计职称等,由高顿初级会计职称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