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初级会计是属地化管理,考生所在地是否有补贴,补贴多少金额都是不同的,所以建议考生可以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初级会计证书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个考生只能申领一次。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条件有哪些?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在当地申请初级会计考试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初级会计补贴申领程序

  1、我们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这样更加省时省力。

  2、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

  3、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信息以及补贴情况流程请考生以各地区的官方公告为准。

初级会计证书考到之后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继续教育学分。初级会计资格证继续教育操作步骤如下:

  1、进行信息采集

  2、进行继续教育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初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3、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且在培训结束后尽早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