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且不同的题型有不同的评分标准。
初级会计考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视为成绩合格。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的评分标准为:
1、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3、判断题: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