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补助可以到本人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地进行办理,之后就可以领取到自己的补贴。需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由于初级会计是属地化管理,考生所在地是否有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都有不同的设置,所以建议先打电话咨询,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领。

初级会计证

符合技能补贴申领的条件

  1、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证书者,且证书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积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即: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请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领技能补贴。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申领程序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去提交初级会计补贴申请。也可先致电本地人社局询问是否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这样更加省时省力。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对比审核。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补贴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内。

  具体情况以当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公告为准。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申请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每个考生只能申领一次;具体政策信息以及补贴情况务必以各地区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