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初级会计需要审核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考试报名表和高中及以上的学历证明。材料方面的具体要求按照各省市出的公告为准。各地的审核情况也不同,分为考前审核、现场审核和考后审核。
1、报考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取得合格成绩后,需要携带符合报名条件且教育部门认可的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时填写的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报名审核地址届时将会有公告出示。
2、各地区财务部门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考生领证时间。考生应负责对提交审核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提交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办理证书等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1、现场领取。
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等其他要求携带的材料,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把资料报省职改办审核后下发证书。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成绩合格的考生领取资格证书前需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再领取证书。
2、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后,证书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本人,邮费一般由采取到付方式。具体邮寄方式、邮寄渠道、付方式款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向本人领证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或各区财政局厅网咨询。
按照国家定规,会计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实行“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由持证人向原发证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补办。补办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http://kzp.mof.gov.cn)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电子登记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约为10KB、照片像素大小为295X413、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的形式。照片为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补发证书原则上每季度末集中办理一次,补发证书在证书内页上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补证时间一般较长,超过正常发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