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初级会计证书领取地点在南宁市财政局,证书领取时候可以是本人办理,也可以是他人代办。
本人领取的,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代办人领取的,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继续教育是,需要持证人在取得证书第二年开始参加,参加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7月份-12月份,继续教育的方法一般有两种:通过第三方或者是当地财政局组织。持证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就可以。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而且可以让会计人员了解,学习到当年最新的会计政策,法律,法规,能够促进会计人员更好的开展工作,与时俱进。
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之后可以考中级职称,中级职称考试是初级会计的延伸,考试一般是在每年的9月份举行,考试科目有三个,具体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的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以及简答题一共六大类。考试三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