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初级会计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同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报名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7〕1号)文件核定的考试费收费标准缴纳:初级56元/人·科,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报考人员如需要开具考试费发票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注册号,于2023年3月30日前的工作日,到所报名考区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1、考生持着效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出现考试机器黑屏、蓝屏、延时、短暂断网等情况,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示意并认可的,可以向考试工作人员提出延时申请,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事宜。
3、考生务必遵章守纪,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需要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