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职能也称控制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功能。会计监督是通过预测、决策、控制、分析和考评等具体方法,促使经济活动按照既定的要求运行,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会计监督职能的特点是什么?
会计监督职能的特点: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1.真实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会计核算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
2.合法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杜绝违法乱纪行为。
3.合理性审查,是指检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及经营管理方面的要求,保证各项财务收支符合特定的财务收支计划,实现预算目标。
二、会计的监督职能主要包括:
1.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2.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4.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
5.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6.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
7.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