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初级职称证书领取地点:考生本人实际参加考试的区财政局所指定的地点。
1、领证序号查询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
4、非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件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本市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初级会计证书的继续教育,是需要每年在7-12月份,选择第三方或者是当地财政局进行教育学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方式,每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每年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只在当年有效,不能结转第二年使用。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考取初级会计资格之后可以考高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考试只有一个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考试的人员,在考试科目取得合格成绩后,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评审合格人员可取得高级会计证书。取得高级会计职称证书后,可以担任大型企业、政府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