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书遗失了可以进行证书补办。根据属地归属原则,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根据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办理。
初会证书遗失处理办法
1、首先在全省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这样做的目的一是怕有人盗用你的证书使用,二来作为证书补申请的证明。遗失证明必须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
2、本人提出申请(注明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取资格证书编码号、管理号、考试日期等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当地省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最后由考生携带个人申请表、遗失声明、存档表(证书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相关手续。
初级会计证书补办流程
1、申请
根据属地归属原则,申请证书补办的持证人根据本人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行政区划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现场办理,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于每月底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信息汇总表、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送至所在财政局会计处。
3、证书打印
省会计考办将审核通过的证书补办申请提交财政部、人社部进行证书打印。
4、证书发放
证书打印好以后,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通知申请人证书领取事宜。
申请初级资格证书补办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01年及以后取得证书的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http://kzp.mof.gov.cn)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2001年以前的在属地会计管理机构申请验证、确认。
3、电子登记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约为10KB、照片像素大小为295X413、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如:王某某420111198901201124.jpg)。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提供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补发证书原则上每季度末集中办理一次,补发证书在证书内页上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补证时间一般较长,超过正常发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