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资料二】小明为自由职业者,于2020年10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1000元,稿酬所得10000元,在2020年11月份卖房所得100万,该房屋是小明2008年用79万购入,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于12月转让一处临街商铺,该商铺原值为30万, 销售款100万,均不含增值税,支付可以税前扣除的合理税费为2万元,并取得相应合法票据,已知个人转让房屋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小明在2020年11月份卖房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元。

A: 0

B: 4.2万

C: 4万

D: 2万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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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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