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该企业“原材料——甲材料”期初结存数量为2 000千克,单位成本为15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月份发生有关甲材料收发业务或事项如下:
(1) 5日,购入甲材料1 61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5 760元,增值税税额为4 121.6元,销售方代垫运杂费2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 10日,销售甲材料1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元,材料已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3) 15日,本月生产产品耗用甲材料3 000千克,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100千克。
(4) 30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发出甲材料成本。
(5) 30日,预计甲材料可变现净值为6 2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保留二位小数)
3. 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发出材料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 生产产品耗用原材料应计入制造费用
B: 生产产品耗用原材料应计入生产成本
C: 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原材料应计入管理费用
D: 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原材料应计入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