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2月初,该公司“应收账款-乙公司”科目借方余额为50万元,“应收账款-丙公司”科目贷方余额3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3万元。该公司未设置“预收账款”科目。2018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12月2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2万元。款项尚未收到。 (2) 12月12日,向丙公司销售2000件,成本价为100元/件的B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万元,增值税税额6.4万元,丙公司于上月预付2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3) 12月20日,乙公司发现收到的A产品有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发生的折让允许扣减销项税税额。 (4) 12月30日,收回上年度转销的坏账丁公司2万元,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3. 根据资料(3),下列各项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 “主营业务收入”借方增加2万元

B: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借方增加0.32万元

C: “应收账款”借方增加2.32万元

D: “信用账款”贷方增加2万元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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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0.32 贷:应收账款 2.32
答案选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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