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18年10月10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 000万股,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1 50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2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0.3万元;10月2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2万元。10月31日,转让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为3 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018年甲公司应确认的应交税费为()万元。
2018年甲公司应确认的应交税费=(3200-1500)/(1+6%)×6%-0.3=95.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