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资料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8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48000元,购入该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4000元,税额400元,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70000元,支付加工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2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18年新建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的支付的相关增值税税额为96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有关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各题。 (3)根据资料(2)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90000元

B: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00000元

C: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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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70000+20000=90000元,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故答案为AD。
答案选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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