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企业2011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1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 125

B: 121.25

C: 123.75

D: 126.25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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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属于纳税调整减少额,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属于纳税调整增加额,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5+10=495(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495×25%=123.75(万元)。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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