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 000
B: 2 000
C: 3 000
D: 5 000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 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 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