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3】GD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售价不含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服务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且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不考虑其他因素,2020年7月,GD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7月1日,GD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10000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件商品售价为50元,实际成本为28元。GD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为:2/10,1/20,N/30;GD公司已于当日发出商品,乙公司于7月8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2)7月5日,GD公司用银行存款购进B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26万元。7月10日决定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给管理层,并已发放。
(3)7月10日,向丙公司销售C商品一批,増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该批成本为28万元。款项尚未收取。GD公司对该项销售确认了销售收入。
(4)7月25日,由于C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丙公司与GD公司协商后退回原所购商品的50%,并按规定开具了増值税专用发票(红字),该批商品已验收入库。
(5)7月28日,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5万元,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收到使用费13万元(不含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5题(金额单位用万元)
4.根据资料(5),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5+13=18(万元)。故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