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营业税有关规定可以扣除有关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确定营业额的,纳税人必须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相对应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说法符合营业税规定的有( )。
A: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B: 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C: 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D: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