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以库存原材料偿付所欠乙公司账款的70%,其余应付账款以银行存款支付;(2)对以子公司(丙公司)的股权投资换取对丁公司40%股权并收到补价,收到的补价占换出丙公司股权公允价值的15%;(3)融资租入一台设备,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设备租赁费;(4)向戊公司发行自身普通股,取得戊公司对乙公司60%的股权。上述交易或事项均发生于非关联方之间。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或事项中,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 )。
选项A,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货币资金,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B,交易资产均为非货币性资产,且补价比例小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C,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负债,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D,自身普通股不属于企业资产,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