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
A: 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B: 采取固定股息率
C: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D: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1)采取固定股息率;(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