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报告分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A,经营分部未满足10%的重要性标准的,在满足相关的规定后也可以确定为报告分部;选项B,某分部资产的分部亏损绝对额占所有分部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较大者的10%或以上,应确认为报告分部;选项C,企业的经营分部达到规定的10%重要性标准确认为报告分部后,确定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应当达到75%比例.选项D,如果企业确定的报告分部超过十个,提供的分部信息可能会变得十分繁琐,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因此,报告分部的数量通常不应当超过十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