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中央企业(非军工企业),20×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12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195万元,“管理费用”项目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之和为300万元;本年末无息流动负债为954万元,上年末无息流动负债为742.5万元,2015年平均所有者权益为3 330万元,平均负债合计为4 140万元,平均在建工程为119.25万元,其中包含的资本化利息为19.25万元。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则按国资委《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的20×5年的经济增加值为( )万元。
A: 577.90
B: 578.96
C: 624.55
D: 62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