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投资公司2009年10月将2400万元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乙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权。2012年5月,甲公司撤回其在乙公司的全部投资,共计从乙公司收回4000万元。撤资时乙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400万元。则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 )万元。
A: 0
B: 400
C: 1200
D: 1600
甲公司撤资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4000-2400-(600+400)×40%=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