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1月1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取得B公司40%股权,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投资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为2 400万元。2×18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B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增加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5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19年1月1日,A公司将对B公司投资的1/4对外出售,售价为300万元,出售部分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2×1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19年度A公司因对B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公司2×19年1月1日出售1/4部分股权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000+200×40%+50×40%=1 100(万元),2×19年出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按出售比例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投资收益,2×19年出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1 100×1/4=25(万元),剩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2×19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30%=90(万元),2×19年度A公司因对B公司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5+90=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