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甲公司2×16年和2×1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500万元和7500万元,2×16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20000万股,2×16年3月1日按市价新发行普通股10800万股,12月1日回购普通股48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2×17年10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以2×17年1月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2×17年利润表中列示的2×16年和2×17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元/股。
【解析】2×17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000+10800-4800)×1.2=31200(万股),2×17年基本每股收益=7500/31200=0.24(元/股);2×16年基本每股收益=6500/(20000+10800×10/12-4800×1/12)=0.23(元/股),2×17年重新计算的2×16年基本每股收益=0.23÷1.2=0.19(元/股),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