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8年1月1日发行1 0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每份发行价格为100.5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2年后,每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4股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的负债成分初始计量金额为100 150万元。2×19年12月31日,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 050万元。2×20年1月2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万元。
甲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换日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100 050+其他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1 000×100.5-100 150)-股本1 000×4=96 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