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关于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意味着关联企业组织体在实质上的合并

B: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则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C: 关联企业程序合并破产应当由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关联企业程序合并破产各成员的同类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相同清偿率受偿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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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作为新增内容可考性极强。 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程序合并是对多个破产案件程序的合并审理(又称为协调审理),体现为对不同法院管辖的多个企业破产案件的程序并案审理、整体重整或者破产清算,通过统一制定集团各企业相互协调衔接的重整计划、清算方案乃至整个集团企业合一的整体重整计划,达到企业挽救目的,或使破产财产实现更高的价值。在程序合并中,各关联企业仍保持法人人格的独立,资产与债务清偿比例等分别确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的,应由关联企业中的核心控制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核心控制企业不明确的,由关联企业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多个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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