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没有相反证据,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是


A: 甲的母公司

B: 为甲收购乙公司提供融资安排的A公司

C: 持有甲20%股份的孙某

D: 与甲公司有联营关系的B公司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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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如无相反证据,为一致行动人。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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