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与华北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因华东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协商,华北公司同意华东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债务重组对华东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 100
B: 181
C: 281
D: 300
该债务重组对华东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1000-(700+119)」+(700-600)=2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