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上市公司2017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18000万股。2017年度华东公司与计算每股收益相关的事项如下:(1) 5月15日,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数每10股送2股红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除权日为6月1日;(2) 7月1日,华东公司与股东签订一份远期股份回购合同,承诺3年后以每股12元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1000万股普通股;(3) 8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1500万份股票期权,每一份股票期权行权时可按6元的价格购买华东公司1股普通股;(4) 10月1日,发行3000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2018年4月1日,每份认股权证可在行权日以6元的价格认购1股华东公司普通股。假定华东公司2017年度各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均为每股1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华东公司在计算2017年稀释每股收益时调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A,因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时候考虑,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无需调整;选项B,因承诺回购股票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 x 12/10一1000)×6/12= 100(万股);选项C,因发行认股权证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000一3000x 6/10)x 3/12 = 300(万股);选项D,因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500一1500 x 6/10) x 5/12 = 25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