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公司有关投资业务如下:华东公司于2015年1月2日以50000万元取得对华西公司70%的股权,当日起主导华西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当日华西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500万元。在华东公司取得华西公司股权投资前,双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5年12月31日,华东公司又出资18750万元自华西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华西公司20%的股权。2015年按华东公司取得华西公司投资日确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华西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250万元。华东公司与华西公司的少数股东在相关交易发生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2015年12月31日,华东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构成为:股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0万元(全部为股本溢价),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8000万元。各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下列有关华东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表述不正确的有()。
选项A,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62500+6250= 68750(万元);选项B,合并财务报表中,华西公司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对母公司华东公司的价值进行合并,即与新取得的20%股权相对应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的金额= 68750 X 20%=13750(万元);选项C,因购买少数股权减少的资本公积=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8750一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13750( 68750 X 20% ) =5000(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 20000- 5000 =15000(万元);选项D,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8000十6250 X 70% =12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