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6年5月10日购入需安装设备一台,价款为500万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为购买该设备发生运输途中保险费20万元。设备安装过程中,领用材料50万元,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支付安装工人工资12万元。该设备于20×6年12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对该设备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0×7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
【解析】
20×6年12月30日甲公司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00+20+50+12=582(万元),20×7年该设备应计提的折旧额=582×10/55=105.82(万元)。
注意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领用原材料的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均不影响成本。
【知识点】后续计量-外购固定资产折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