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度,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假设该企业对于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
(1)4月1曰,甲公司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600万元。
(2)6月30日,甲公司以8 000万元的拍卖价格取得一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该房屋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当地政府为鼓励甲公司在当地投资,于同日拨付甲公司2 000万元,作为对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
(3)8月1日,甲公司收到政府拨付的300万元款项,用于正在建造的新型设备。至12月31日,该设备仍处于建造过程中。
(4)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政府追加的投资500万元。甲公司按年限平均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9年度因政府补助应确认的收益金额是( )。
2×19年度因政府补助确认的收益金额=600+2000/50×6/12=6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