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项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于2×18年6月30日可收回金额为315万元。该固定资产购买于2×11年12月11日,原值为1 0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取得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固定资产2×18年6月30日应予列报的金额是( )。
2×18年6月30日,A公司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 000-1 000/10x6.5=350
(万元),应对该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50-315=35(万元),故该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金额应为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