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8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的100万元售出原购入的一台生产用机床,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万元,该机床原价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已计提折旧120万元,已计提减值3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处置该机床的损益为( )万元。
A: 3
B: 20
C: 33
D: 50
甲公司处置该机床损益=100-(200-120-3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