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年初对某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办公楼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办公楼的原值为7 000万元,截至变更日已计提折旧200万元,未发生减值准备,变更日的公允价值为8 800万元。该办公楼在变更日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变更日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解析】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8 800万元,计税基础为6 800万元。应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 000×25%=500(万元)。假设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余公积,则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8 8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2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7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0
盈余公积 15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