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6回忆 多选】下列关于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因垄断行为受损的消费者,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B: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查处为前提

C: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发表的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据

D: 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经人民法院同意或指定的专业人员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视为鉴定意见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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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选项A,关键词为 “原告”,我国法律未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作特别限制。因垄断行为 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 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当选。 选项B,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是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的,不选。 选项C,关键词为 “专业意见”,不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仅作为法官判案的参考依据,当选。 选项D,关键词为 “市场调查或者经济分析报告”,视为民事诉讼证据中的鉴定意见,当选。
答案选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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