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无法准确掌握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按综合回收率折算原矿数量
B: 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液体盐和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C: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D: 对于非金属矿原矿自用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应该按照开采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考点】资源税计税依据
【解题思路】掌握资源税计税依据
【具体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