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甲公司公告购买丁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股权。购买合同约定,以2018年7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乙公司净资产价值52 000万元为基础,甲公司以每股6元的价格定向发行6 0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60%股权。
12月3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7名成员,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该项交易后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以7月31日评估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公允价值为54 000万元(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6.3元。
该项交易中,甲公司为取得有关股权以银行存款支付评估费100万元.法律费300万元,为发行股票支付券商佣金2 000万元。该项企业合并的合并商誉为多少万元。 ( )
A: 7 200
B: 5 200
C: 5 400
D: 4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