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810】2x18年1月1日甲建筑公司与其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一份造价合同建造一栋办公大楼并于当日开始施工,合同约定总造价为1000万元,甲公司预计建设期需三年,总成本850元。合同第一年实际发生成本300万元,第一年年末甲公司预计总成本不变;合同第二年实际发生成本350万元,第二年年末甲公司预计总成本900万元;第三年实际发生成本250万元并完工交付。造价合同约定合同开始日预付款为造价的10%(预付款在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结算时平均扣回),第一年年末结算造价的30%,第二年年末结算造价的40%,完工时结算造价的2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时结算。假定上述预付款和结算款项均在结算当日已支付,甲公司的成本支出假设都是在年初一次性发生并以银行存款支出,造价合同中只有一项建筑服务,且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乙公司按照甲公司的履约进度确认在建工程。
另,甲公司2x18年1月1日以8%的利率从银行借款1000万元并于当日以10%的利率转借给乙公司(利息均在年末支付),乙公司专门使用该笔借款用于支付甲公司的工程款。闲置资金的收益率为每月0.5%,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乙公司有关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乙公司个别报表需要按照10%利率以专门借款的方式对该笔借款的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
B: 甲公司合报层面按照8%利率以专门借款的方式对该笔借款的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
C: 乙公司个报2x18年确认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46万元
D: 甲公司合报层面认可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