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对专家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可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B: 如果注册会计师确定专家的工作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可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C: 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D: 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明确自身与专家各自对审计报告的责任,应当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
【解析】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或描述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专家的同意。如果专家不同意而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必要提及,注册会计师应当征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