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21年10月21日自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8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支付价款900万元,其中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1元,同时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2×21年12月2日,甲公司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价款1 000万元,现金股利已于出售金融资产前收到。甲公司2×21年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1)2×21年10月21日,甲企业购入该项金融资产时,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882
应收股利 18
投资收益 10
贷:银行存款 910
(2)2×21年12月2日,甲企业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882
投资收益 118
因此,2×21年甲公司因该项金融资产而确认的投资收益=118-10=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