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集团项目组认为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的工作、对集团层面控制和合并过程执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团层面实施的分析程序还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某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已选择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执行或由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下列一项或多项工作 ( )。
解答本题的思路是:如果已执行的工作仍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重要的组成部分已经对其实施了审计,工作已经做的很充分的,我们只能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着手。所以,集团项目组应当选择某些不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已选择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执行或由代表集团项目组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执行下列一项或多项工作:
1、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计;
2、对一个或多个账户余额、一类或多类交易或披露实施审计;
3、使用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审阅;
4、实施特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