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评审中只出现过继续教育这一说法,并没有再教育的说法哦,倒是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时需要继续教育,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是的,根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官方文件,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
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行专家评议,综合运用成果展示、个人述职、履历分析、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确保客观公正。
评审由各省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合格者根据本地发布的相关通知提交相关材料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其中部分地区在高级经济师评审时会要求考生完成一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如果不符合当地继续教育的要求,即使考试通过也无法获得高级职称)。
注意:各省职称申报要求等不一样,具体条件请考生以当地评审通知为准。
参考往年评审规律可知,高级经济师评审流程大致如下: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非所有地区,以各地通知为准)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交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高级经济师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注意:各地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略有差异,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评审结束后,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
7、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